連日來,我都在整理,自己寫下的360篇網誌。再次,檢閱那23萬多的文字,我找到了不少的錯字,逐一修改,真的是一件很費勁的事。過去一年,幾乎每一天,即使是很忙的日子,我都會寫一篇網誌。匆忙裏,寫下的東西,有錯別字,是難免的。我很想,把這些雜亂的網誌,打印出來,整理成一本書,雖然將會是一本極差劣的「書」,但它肯定記載著,我人生最重要的幾件事,包括,和摯愛的Candice走在一起,跑完一個全馬,當一回的司儀,走完整條的港島徑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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