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辭職

在公司,又因為「職位卑微」的問題,被迫做了一件很不願意做,也很無聊的事—星期四出差大陸工廠。我想拒絕去做,卻找不到任何拒絕的理由,內心只是一片茫然。腦海裏,久違的辭職念頭,又油然而生。放工回家的地鐵上,我把南華早報收藏在公事包裏,隨手拿起了一份「招職」搵工雜誌起來看。


並不是因為這一件雞毛蒜皮的事,讓我產生辭職的衝動,而是兩年多來,我飽嚐一份不適合自己的工作的煎熬,我不想一直如此痛苦下去。固然,一個月薪金(計算了花紅和雙糧)接近1.8萬,應該珍借,並安份守己地做下去,然而,有相當一大部份,是靠加班得到的,那些時間,本來是要用來做工作以外,更有意義的事,例如跑步、進修、陪伴家人等等…或許,如果我找到另一份工作,人工有可能低一大截,但如果可以從中取回應有的自由時間和快樂,有何不可了。可是,這一刻,我還想不到有那一類型的工作適合我去做,去改變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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