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5日 星期四

真正的「罪人」

包致金姪女襲警案的判決,成為城中議論的焦點,其實也不是議論,幾乎是一面倒地反對。整件事件,有三個人,需要提及一下,一是包致金、二是Amina,三是阮偉明。這三個人當中,包致金,最無辜,只是犯案那個人,是他不肖的侄女而已,他本身或許完全不牽涉/過問案情;Amina,是事件的主角,但她只是一個被告,裁判官怎樣判罰,她根本無法選擇;事件中,最讓人氣憤的是裁判官阮偉明,他竟然可以隻手遮天,斗膽和全港所有的人為敵,讓事件一發不可收拾。看著他將是非黑白完全扭曲的判詞,真的讓人義憤填膺;香港的司法,竟然任由這樣的人去操縱,是一種不幸,是一種悲哀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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